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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賢北國小102學年度兒童節五星楷模表揚實施計畫


台南市北區賢北國小102學年度兒童節五星楷模表揚實施計畫

一、依據:102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實施計畫

二、目的:表揚本學年度學業、品德、運動、藝術、服務表現良好之模範兒童。

三、五星楷模候選人選拔資格條件

    1、選拔資格:日常生活表現完全做到敬愛他人、保持整潔、遵守秩序、待人有禮、團隊合作及勤做環保行為學生。

    2、選拔條件:符合下列各星楷模條件,且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智慧之星-學業表現優異,參加各項學科競賽表現優異。

        ()品德之星-守法重紀、友愛同學,具高道德行為表現事蹟。

        ()運動之星-熱愛運動、具優異運動技能且在體育競賽有良好表現。

        ()藝術之星-喜愛藝術活動,經常參與各項藝文活動及比賽有優異表       

            現。

        ()服務之星-具主動服務精神,熱心公益活動,對班級學校有特殊服

            務貢獻。

四、選拔方式規定如左:

    1、由各班導師依選拔標準初選班上符合該項楷模條件學生,為班上五星

        楷模候選人。

    2、各班於公開場合公布五星楷模候選人後,得經共同討論或票選產生班

        級代表。

    3、每班可提報智慧、品德、藝術、運動、服務之星各一名學生。   

五、選拔時間:

    1、310日至314日為各班五星楷模選拔。

    2、317日起請各班導師填具各班五星楷模電子檔﹝含個人照﹞,

        320日下班前mail至生教組信箱;tnswish@tn.edu.tw,逾期不

        受理。

六、當選之五星楷模獎勵辦法如下:

    1、公開表揚其姓名,並頒給獎狀、獎品、並張貼其優良事蹟及附照片資

        料於學校公布欄。

    2、獲頒全體楷模同學與校長、家長會長合照一張。

七、活動流程

日期
活動名稱
活動內容
時間
 
 
地點
3/10
-
3/14
各班五星楷模選拔
1.  公佈辦法
2.  各班選拔
 
學務處
各班級任
各班教室
3/17
-
3/20
各班五星楷模提報
級任老師提報
各班五星楷模
資料照片
 
學務處
各班級任
 
3/25
-
4/10
五星楷模成果秀
各班模範兒童
優良事蹟公告
3/25-4/10
學務處
各班級任
行政
公佈欄
4/2
(三)
五星楷模表揚
一~六年級
各班五星楷模
市模範兒童
8:10~8:30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各班級任
風雨球場
4/2
(三)
五星楷模合照
 
8:409:20
 
 
風雨球場

 

八、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中華民國1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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