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區賢北國小102學年度兒童節五星楷模表揚實施計畫
一、依據:102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實施計畫
二、目的:表揚本學年度學業、品德、運動、藝術、服務表現良好之模範兒童。
三、五星楷模候選人選拔資格條件
1、選拔資格:日常生活表現完全做到敬愛他人、保持整潔、遵守秩序、待人有禮、團隊合作及勤做環保行為學生。
2、選拔條件:符合下列各星楷模條件,且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一)智慧之星-學業表現優異,參加各項學科競賽表現優異。
(二)品德之星-守法重紀、友愛同學,具高道德行為表現事蹟。
(三)運動之星-熱愛運動、具優異運動技能且在體育競賽有良好表現。
(四)藝術之星-喜愛藝術活動,經常參與各項藝文活動及比賽有優異表
現。
(五)服務之星-具主動服務精神,熱心公益活動,對班級學校有特殊服
務貢獻。
四、選拔方式規定如左:
1、由各班導師依選拔標準初選班上符合該項楷模條件學生,為班上五星
楷模候選人。
2、各班於公開場合公布五星楷模候選人後,得經共同討論或票選產生班
級代表。
3、每班可提報智慧、品德、藝術、運動、服務之星各一名學生。
五、選拔時間:
1、3月10日至3月14日為各班五星楷模選拔。
2、3月17日起請各班導師填具各班五星楷模電子檔﹝含個人照﹞,
於3月20日下班前mail至生教組信箱;tnswish@tn.edu.tw,逾期不
受理。
六、當選之五星楷模獎勵辦法如下:
1、公開表揚其姓名,並頒給獎狀、獎品、並張貼其優良事蹟及附照片資
料於學校公布欄。
2、獲頒全體楷模同學與校長、家長會長合照一張。
七、活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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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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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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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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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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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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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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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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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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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五星楷模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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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佈辦法
2.
各班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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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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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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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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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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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五星楷模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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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任老師提報
各班五星楷模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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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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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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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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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楷模成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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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模範兒童
優良事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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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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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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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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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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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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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楷模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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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級
各班五星楷模
市模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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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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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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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輔導室
各班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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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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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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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楷模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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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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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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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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