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開始徵稿
校內收件至4/9(三)
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台南市作品比賽徵集計畫
一、主 旨:為慶祝建國103年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外交部、文化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台南市永康國中。
四、協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五、展覽日期:民國103年9月11日至9月28日。
六、展覽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七、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八、徵集組別:幼稚園組、國小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及國中共三組(一至三年級分開評選)。
九、參加作品:
(一)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二)規格:
1. 個別創作40×55公分 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 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以捲軸裱妥),其餘類別一律不裱裝。
(三)內容:不拘,但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作品,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四)參加數量:各校按班級數送件,每位學童限參加一種類別1件,未按規定件數寄件,不予受理。
1.國小組:60班以下學校各類別(含六組)作品以6件為限、61班以上各類別作品可增加至10件。
2.國中組:30班以下學校各類別(含三組)作品以6件為限、31班以上各類別作品可增加至10件。
3.幼稚園組:每校各類別作品以3件為限。
(五)作品標籤一式二聯(附件1),甲聯實貼,乙聯浮貼,並以正楷填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十、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自定時間辦理校內初選,並擇優參加本市複選。
(二)複選:
1. 各類組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
2. 收件時間及地點:請各校按規定件數,將作品及作品清冊紙本(附件2)於103年4月16日(星期三)至4月22日(星期二)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寄(送)至承辦學校本市永康國中輔導室參加複選(臺南市永康區中山路43號,電話:06-201-5247#8034),作品以郵寄方式寄送者以郵戳為憑,逾時逾期或資料不齊則不予受理。
3. 作品清冊格式如附件2,請統計各類組作品數量。
4. 惟得獎總數以參賽作品之20%為上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5. 全市各類別送件作品數量若未達五件,則該類別不予評選。
(三)決選:大會擇訂日期辦理。
十一、
評選辦法:
(一)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複選:由承辦學校聘請評選委員,以無記名方式評選,選出各年級參加數五分之一作品送大會參加決選。
(三)決選:
1. 評選委員會由大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家、兒童心理學家、畫家、藝術評論家組成之(人數不少於二十五人)。
2. 由各縣市複選作品,以無記名方式表決方式選定佳作兩千件由上項作品以同樣方式選出四分之一的作品為『優選獎』給予展出,其餘為『佳作獎』,佳作不參展,如有國外辦理交流展覽或比賽時由大會送展。
3. 各年級錄取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三至八件(國小每年級八件,國中每年級三件,幼稚園三件)。
十二、 獎勵:
(一)獲本市複選之入選作品,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中華民國兒童美術協會之獎狀。
(二)參加決選經評列為「特優」、「優選」及「佳作」者,由全國主辦之決選單位發給獎狀。
(三)本市承辦學校:主要承辦人員2人嘉獎貳次,協助辦理人員8人嘉獎壹次。
十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
(三)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獲選佳作以上(含優選獎、特優獎)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五)入選名單於103年4月28日公告於永康國中網站首頁(http://www.ykjh.tnc.edu.tw/index.php),入選學生獎狀與指導教師獎狀採郵寄方式送達。
(六)主辦單位聯絡人:永康國中輔導室(06-201-5247#8034、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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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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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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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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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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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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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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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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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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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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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小 年級
幼稚園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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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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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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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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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鎮/區 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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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幼稚園
園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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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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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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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限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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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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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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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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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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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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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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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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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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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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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小 年級
幼稚園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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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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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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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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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鎮/區 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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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幼稚園
園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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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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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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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限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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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台南市作品比賽參賽作品清冊
學校名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學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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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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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與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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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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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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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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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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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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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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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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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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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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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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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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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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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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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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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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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二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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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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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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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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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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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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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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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三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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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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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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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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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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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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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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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四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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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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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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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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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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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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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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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五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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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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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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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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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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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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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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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六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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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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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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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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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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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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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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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一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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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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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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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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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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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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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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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二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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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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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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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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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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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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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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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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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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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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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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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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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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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創作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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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核章: 主任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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